《尚书大传.大战》:“爱人者,兼其屋上之乌。”乌:乌鸦。推己之爱及屋上之乌。意为爱其人而及于与之有关的人或物。
指滥用刑罚,逼人招供。《渊鉴类函.冤狱》:“捶楚之下,何求不获;虽皋陶听之,犹谓死者有余辜。”皋陶:传说中舜帝的最高法官。听:治。连动 捶楚,杖刑。用刑罚逼人招供。《渊鉴类函·冤狱》:“捶楚之下,何求
见“耳食之论”。鲁迅《华盖集续编·不是信》:“虽然偶有些‘~’,又不大抵是无关大局的事。”【词语耳食之言】 成语:耳食之言汉语大词典:耳食之言
源见“一字千金”。指《吕氏春秋》,因曾悬于国门重金征求意见,故称“国门吕览”。郁达夫《岁暮穷极有某府怜其贫嘱撰文因用钓台题壁韵作答》:“国门《吕览》应传世,何必臣雄再《剧秦》?”
《旧唐书.陆象先传》:“象先尝谓人曰:“天下本无事,祇是庸人扰之,始为繁耳。但当静之于源,则亦何忧不简。”庸人:指平庸之人。自扰:自己扰乱自己。意谓本来无事而自惹麻烦。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二十二回:“据我
唐韩愈《听颖师弹琴》诗:“跻攀分寸不可上,失势一落千丈强。”原指琴声骤然低落。后常用以形容景况急剧下降。宋王迈《上何师启》:“失势一落千丈强,自安蹇步;冲人决起百余尺,坐看群飞。”述补 形容下降得很厉
《太平御览》卷六〇五引《汉官仪》:“尚书令仆丞郎月给赤管大笔一双。”又《旧唐书.李峤传》:“〔李峤〕为儿童时,梦有神人遗之双笔,自是渐有学业。”后因以“双笔”为颂人出任官职或文才出众之典。唐韩翃《送中
同“堂上鸣琴”。明高启《南州野人为吴邑曾令赋》诗:“共问野人竟谁是,堂中鸣琴贤大夫。”
源见“人琴俱亡”。指亲友亡故。五代齐己《谢孙郎中寄示》诗:“久伤琴丧人亡后,忽有云和雪唱同。”
同“辞汉金仙”。宋苏轼《甘露寺》诗:“泗水逸周鼎,渭城辞汉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