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盘水加剑

盘水加剑

以盘盛水,加剑其上,以示自己若有罪,愿意接受公平的治罪。西汉大臣贾谊上疏汉文帝陈政事说:贵族大臣在受到皇上谴责或呵问时,往往穿上丧服,盘中盛水,放上一把剑,来到请罪之室请罪。盘中之水平正稳定,比喻法律严正;“加剑”表明自己甘愿自刎。另一种说法是,宰杀牲畜时往往用盘水来接着颈血。后以“盘水加剑”为典,言大臣甘愿依法论罪,直至死刑。

【出典】:

汉书》卷48《贾谊传》2257、2259页:“故其在大谴大何(呵问)之域者,闻谴何则白冠氂缨(丧服)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。”如淳注曰:“水性平,若己有正罪,君以平法治之也。加剑,当以自刎也。或曰,杀牲者以盘水取颈血,故示若此也。”

【例句】:

宋·周辉《清波别志》卷中:“御史中丞陈琰上疏曰:‘汉臣获罪,合行盘水之诛;君集就烹,岂顾凌烟之像。’” 清·张廷玉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:“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,太史令刘基曰:‘古者公卿有罪,盘水加剑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,所以存大臣之体。’”


并列 用盘盛水,加剑其上。盘中之水平正,用以比喻公平的法律。形容甘愿依法论罪。语出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,闻谴何则白冠牦缨,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。”颜师古注:“水性平,若己有正罪,君以平法治之也;加剑,当以自刎也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三》:“太史令刘基曰:‘古者公卿有罪,~,诣请室自裁,未尝轻折辱之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自请依法论罪方面。→负荆请罪


【词语盘水加剑】  成语:盘水加剑汉语词典:盘水加剑

猜你喜欢

  • 八柱承天

    源见“八柱”。比喻负担重任。唐刘禹锡《奉和淮南李相公早秋即事寄成都武相公》诗:“八柱共承天,东西别隐然。”

  • 乌夜啼

    《乐府诗集》卷四十七引《唐书.乐志》曰:“乌夜啼者,宋临川王义庆所作也。元嘉十七年,徙彭城王义康于豫章。义庆时为江州〔相〕,至镇相见而哭。文帝闻而怪之,征还宅,大惧。伎妾夜闻乌夜啼声,叩其阁云:‘明日

  • 水清无鱼

    水过于清澈,鱼就难以存身了。比喻人过于苛察,就不能容人了。西汉东方朔在《答客难》中说:“水过于清澈,鱼就难以存身;人过于明鉴,就难以找到合作的伙伴。皇冠前悬挂着玉串,就是防止皇帝看得过于清晰;悬于两耳

  • 一动不如一静

    宋.张端义《贵耳集》卷上:“(宋)孝宗幸天竺及灵隐,有僧静辉相随。见飞来峰,问辉曰:‘既是飞来,如何不飞去?’对曰:‘一动不如一静。’”相传宋孝宗到杭州天竺和灵隐寺游玩,看见飞来峰,就和相随的和尚静辉

  • 甑生尘

    同“甑中生尘”。唐刘禹锡《学阮公体》诗:“不学腰如磬,徒使甑生尘。”【词语甑生尘】  成语:甑生尘汉语大词典:甑生尘

  • 贞元朝士稀

    同“贞元朝士无多”。宋楼钥《曹工部挽词》:“齐国世臣少,贞元朝士稀。”

  • 分香卖履

    汉.曹操《遗令》:“余香可分与诸夫人,不命祭。诸舍中(指众妾)无所为,可学做组履卖也。”《文选》卷六〇晋.陆机《吊魏武帝文序》引作:“汝等时时登铜雀台,望吾西陵墓田。又云,余香可分与诸夫人,诸舍中无所

  • 暴公子

    《汉书.隽不疑传》载:汉武帝末年,暴胜之为直指使者。素闻隽不疑贤,于是表荐隽不疑为青州刺史,使隽不疑得以大展宏材,暴因而得知人之誉。称“暴公子”。后以“暴公子”称知音。唐杨凝《别友人》诗:“倦客惊危路

  • 私淑

    把自己所敬仰而不能从学的前辈当作楷模,或以其人为师,从他的著作中学习他的道德修养、知识学问的都叫“私淑”。《孟子.离娄下》:“予未得为孔子徒也,予私淑诸人也。”赵岐注:“淑,善也。我私善之于贤人耳,盖

  • 青衣衔璧

    《晋书.帝纪.孝怀帝》:“七年春正月,刘聪大会,使帝著青衣行酒。侍中庾珉号哭,……”《左传.僖公六年》:“许男面缚衔璧,大夫衰绖,士舆榇。”晋孝怀帝时,刘聪僭即帝位,迁(怀)帝及惠帝羊后于平阳。又使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