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9年西北革命根据地由绥德、清涧、吴堡三县黄河地区析置,治界首村 (今陕西绥德县东南界首)。1940年撤销。旧县名。陕甘宁边区设。1938年初由陕西省吴堡县南部和绥德、清涧两县各一部析置。治今绥德
即今吉林东辽县东、东丰县西北界山萨哈岭。为松花江支流辉发河与辽河上游东辽河 (克尔素河) 之分水岭。即“吉林哈达岭”。
北魏改蓝川郡置,属洪和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康乐县南草滩乡。西魏废。古县名。北魏置,治今甘肃省康乐县西南。太平真君八年(447年)于县置蓝川郡。后废郡,县改属洪和郡。西魏废。
清置,属容城县。即今河北高碑店市东北五十里白沟镇。因白沟河而得名。在河北省高碑店市南部。面积53.5平方千米。人口4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白沟,人口 6040。因临白沟河得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
①南齐置,属雍州宁蛮府。治所在隔城(今河南桐柏县西北)。后废。②北周置,治所在叶县 (今河南叶县南二十八里旧县)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广西兴安县东。 《方舆纪要》卷107全义县:八字陂“在县治东。……皆灵渠之水分引灌田处”。
清雍正二年(1724)置,属西宁府。治所即今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。乾隆九年(1744)移驻白塔城(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北城关镇)。二十六年(1761)改置大通县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置,治今青
即汉水。今四川汉源县西北之流沙河,为大渡河支流。《元和志》卷32汉源县:“因汉川水为名。”
①明置,属山阳县。即今江苏阜宁县治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2淮安府: 庙湾镇在 “府东北百八十里。为滨海冲要处。亦曰庙湾场。嘉靖中,倭寇往往阑入于此”。明于此置巡司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于此置阜宁县
南宋改青墩场为青村场。即今上海市奉贤县东奉城镇。明洪武二十年 (1387) 置青村守御千户所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 于此置奉贤县。清时设盐课大使,后设场知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