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昌县
北宋天圣初改浈昌县置,为南雄州治。治所即今广东南雄县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93南雄州: “《图经》 云: 后避仁宗嫌,改名曰保昌。” 元为南雄路治。明为南雄府治。清嘉庆十一年 (1806) 废。十六年(1811) 复置,十八年 (1813) 又废。
古县名。北宋天圣初避仁宗讳,改浈昌县置。治今广东省南雄市。历为南雄州、南雄路、南雄府治。清嘉庆十一年(1806年)省入南雄州。
北宋天圣初改浈昌县置,为南雄州治。治所即今广东南雄县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93南雄州: “《图经》 云: 后避仁宗嫌,改名曰保昌。” 元为南雄路治。明为南雄府治。清嘉庆十一年 (1806) 废。十六年(1811) 复置,十八年 (1813) 又废。
古县名。北宋天圣初避仁宗讳,改浈昌县置。治今广东省南雄市。历为南雄州、南雄路、南雄府治。清嘉庆十一年(1806年)省入南雄州。
元置,在今湖北蒲圻市东北六十里官塘驿镇。明改为驿。清乾隆二十年 (1755) 裁。元置,在今湖北省赤壁市东北官塘。明改置驿。
明永乐五年(1407)置,属盐井卫。治所在今四川盐边县西北惠民乡(长官司)。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改为副长官司。
亦曰七里沟。在今江苏扬州市东北十里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江都县:“宝历二年,漕渠浅,输不及期,盐铁使王播自七里港引渠东注官河,以便漕运。”即此。
明永乐二年 (1404) 改昌州置,属建昌卫。治所在今四川德昌县西南。清属宁远府。后废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置昌州,治今四川省德昌县西南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改置为长官司,移治今德昌县西北。
元至元二十年 (1283) 改梁山军置,属夔州路。治所在梁山县 (今四川梁平县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梁平县地。明洪武七年 (1374) 废。元至元二十年(1283年)改梁山军置,治梁山县(今重庆梁平县)。
北宋置,属韦城县。即今河南长垣县东北四十六里武丘乡。
即今哈萨克斯坦西南、乌兹别克西北之咸海。纳林河(锡尔河)、阿母河注于此。《清一统志·霍罕》:那林河“又折东南入于达里冈阿鄂谟。鄂谟广千余里,为西境巨海,无有涯际。凡葱岭以西之水咸归焉”。
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治所在广州府(今广东广州市)。八年(1375)改为广东都指挥使司。
1913年改云霄厅置,属福建西路道。1914年属汀漳道。治所即今福建云霄县。1928年直属福建省。在福建省西南部沿海、漳江流域。属漳州市。面积1054平方千米。人口41.3万。辖6镇、3乡。县人民政府
即腾格尔池。今西藏班戈、当雄二县间纳木错。东西长70公里,南北宽30公里。海拔4718米。为西藏第一大内陆湖和我国第二大咸水湖。“腾格里” 系蒙古语。藏语称纳木错,皆天湖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