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安城
清光绪八年(1882)置,设总管专管鄂伦春人,属黑龙江将军。在今黑龙江省萝北县北兴东村。二十年(1894)废。
清光绪八年(1882)置,设总管专管鄂伦春人,属黑龙江将军。在今黑龙江省萝北县北兴东村。二十年(1894)废。
①北周武成二年(560)改垫江县置,为巴郡及楚州治。治所即今四川重庆市。《元和志》卷33巴县:“阆、白二水东南流,曲折如巴字,故谓之巴,因以为名。”隋开皇初为渝州治,大业三年(607)为巴郡治。唐武德
简称海朗所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) 置,属广海卫。在今广东阳东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1海朗所: “在阳江县东南五十里。……有城,周四里有奇。城据海朗山上,因名。下临海,亦曰镇海山,与双鱼所并
北魏置,属修阳郡。治所在今河南西峡县北。北周为析州治。隋开皇初废。古县名。北魏置,治今河南省西峡县北。属淅阳郡。北周废。
在今宁夏中卫县东北二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2宁夏中卫:马槽湖“以形似名。东南流,入于大河”。
在今西藏聂荣县东北彭赛。为藏北三十九族之一。见清乾隆 《西藏志·外番》。
在今湖北洪湖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沔阳州:许家池在“州东南百五十里。……皆江汉支流所汇。联络灌注, 以入于白湖,亦皆掌于河泊所”。
即今福建南安市东之晋江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南安县: 黄龙江 “在城 (旧县城即今丰州镇)南。亦曰黄龙溪。源自永春、安溪二县,汇诸溪之水,一东南流,一东流,同达于县西双溪口,并流而东,至九日山下为金溪,
1912年合山阴、会稽二县置,1914年后属浙江会稽道。治所即今浙江绍兴市。1927年直属浙江省。在浙江省东北部、钱塘江南岸。属绍兴市。面积 1492 平方千米。人口70.2万。辖25镇。县人民政府驻
在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72: “塔尔巴哈台城东曰和博克河,发自和博克赛里山,三源并出,东南流,经库克申仓北,左会博依伦水,又东南伏于戈壁。”
在今福建莆田市南。即濑溪的下游,流经今福建莆田市南木兰山下至三江口,注入兴化湾段称木兰溪。《明一统志》卷77兴化府:木兰溪“经木兰山下”,故名。宋时在此建木兰陂,为闽省古代最大的水利工程。又称兰溪、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