挟河
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房山县: 挟河 “出县东南中浣谷,流入涿州界”。清《日下旧闻考》 卷103: “挟河在 (房山) 县东南三十里,与涿州良乡交界。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,河亦名夹河。”
②亦作侠河。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1顺天府: 挟河 “在房山县东南。源出中院谷,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”。
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房山县: 挟河 “出县东南中浣谷,流入涿州界”。清《日下旧闻考》 卷103: “挟河在 (房山) 县东南三十里,与涿州良乡交界。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,河亦名夹河。”
②亦作侠河。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1顺天府: 挟河 “在房山县东南。源出中院谷,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”。
即虒奚。西汉置,属渔阳郡。治所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古北口内潮河西岸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 渔阳郡有 “厗奚” 县。王先谦补注: “王念孙曰厗皆当虒。” 东汉改为傂奚县。
北周置,属灵州。治所在建安县(今宁夏陶乐县西南黄河东岸)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河水又东北,径浑怀障西……太和初,三齐平,徙历下民居此,遂有历城之名矣。”北周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
在今浙江嵊县北二十八里。宋 《嘉泰会稽志》 卷9嵊县: 嶀山 “两岸峻壁,乘高临水,深林茂竹,表里辉映”。
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威州置,属广平府。治所在今河北威县。民国初属直隶大名道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在河北省南部。属邢台市。面积994平方千米。人口53.6万。辖5镇、11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洺州镇
清初改容美洞宣抚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即今湖北鹤峰县。雍正十三年 (1735) 改置鹤峰州。清初以容美宣抚司改置,治今湖北省鹤峰县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改置鹤峰州。
即今湖南汨罗市境之汨罗江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“湘水又北,汨水注之。水东出豫章艾县桓山,西南径吴昌县北……又西径罗县北……水亦谓之罗水。……汨水又西径汨罗戍南,西流注于湘。”《史记集解》引应劭曰:“汨水
原为长山八岛行政区,1939年4月为日军侵占,改设长山八岛专员办事处。1945年8月当地解放后成立长山岛特区,治连城村(今山东长岛县驻地南长山镇北连城村)。1947年10月为国民党军队占领。1949年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玉树县西南与杂多县交界处,子曲河南北两岸。清末与上阿拉克硕土司合并为拉休土司。
即今湖北石首市内绣林山。《晋书·刘驎之传》:驎之“居于阳岐,在官道之侧,人物来往,莫不投之”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江水又右径阳岐山北。”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石首山:“显庆元年,移治阳岐山下。”即此。
①西魏废帝元年(552)置,属偏城郡。治所在今陕西延长县南。隋仁寿元年(601)以避太子杨广讳,改为延安县。②元至元十年(1273)改东山县置,属开成州。治所在今宁夏彭阳县西古城乡。十五年(127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