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门河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①西晋太康元年(280)改永平县置,属丹阳郡。治所在今江苏溧阳市南十五里古县村。隋大业初属宣城郡。唐初废。《资治通鉴》载:南朝宋泰始初,晋安王子勋举兵寻阳(寻阳郡治在今江西九江市),会稽、义兴、吴郡、
1930年改思县置,属贵州省。治所即今贵州岑巩县。据《清一统志·思州府》:岑巩山“在府城西二十里。峰峦层叠,连亘百里”。县因岑巩山为名。按:岑巩,侗语意为大山。在贵州省东部。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。面
西汉置,属琅邪郡。治所即今山东莒南县 (十字路镇)。汉宣帝封城阳王子休为高乡侯,即此。东汉省。西汉甘露四年(前50年),宣帝封城阳惠王子休为高乡节侯置,治今山东省莒南县。属琅邪郡。东汉省。
自天津东南新河至塘沽。长5.2公里。为北宁铁路支线。1943年北宁路新河、北塘间改线,使新河至北塘段成为支线。
在今湖南宁乡县西五十里。源出十泉峰,南流入沩水。《清一统志·长沙府一》:玉堂江“相传宋易祓以玉堂学士归,濯缨于此, 乡人荣之,因名”。
唐置,属夔州。在今四川巫山县东一里。后废。
隋炀帝建,在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上。《隋书·炀帝纪》:大业十二年(616),炀帝“幸江都宫”。又《恭帝纪》:义宁二年(618)二月,“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杀太上皇于江都宫”。隋炀帝建,在今江苏省扬州市区
古水道名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丹阳郡石城县:“分江水首受江,东至余姚入海,过郡二,行千二百里。”《水经》沔水:“又东至石城县,分为二”:其一,“又东至会稽余姚县,东入于海”。这是连接古庐江和浙江两水系的
在今山东烟台市西北八角乡,北濒渤海。《宋史·高丽传》:淳化四年(993),“遣秘书丞直史馆陈靖、秘书丞刘式为使,……靖等自东牟趣八角海口”。即此。
在今四川冕宁县西北架州。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 置架州土百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