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昌郡
①南齐置,属郢州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蕲春县蕲水以东及黄梅县地。永明四年(486)改属豫州。梁废。
②南朝梁置,属北江州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省黄陂县北)。《梁书·邵陵王纶传》:王僧辩以舟师一万逼纶,纶败,“于是复收散卒,屯于齐昌郡”。即此。北齐废。
③北齐置,为罗州治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)。南朝陈为蕲州治。隋开皇初废。
南朝齐置,治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部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①南齐置,属郢州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蕲春县蕲水以东及黄梅县地。永明四年(486)改属豫州。梁废。
②南朝梁置,属北江州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省黄陂县北)。《梁书·邵陵王纶传》:王僧辩以舟师一万逼纶,纶败,“于是复收散卒,屯于齐昌郡”。即此。北齐废。
③北齐置,为罗州治。治所在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北六里罗州城)。南朝陈为蕲州治。隋开皇初废。
南朝齐置,治齐昌县(今湖北蕲春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省蕲春县西南部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河南灵宝市西北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黄帝采首山铜,铸鼎于荆山下。” 荆山应在今陕西境内。但后人亦有人认为在此者。《元和志》 卷6湖城县: “荆山,在县南。即黄帝铸鼎之处。” 《明一统志》卷29河南
在今陕西城固县北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“壻水又东径七女冢,冢夹水罗布如七星,高十余丈,周回数亩。元嘉六年,大水破坟,坟崩出铜不可称计。得一砖刻云,项氏伯无子,七女造墩,世人疑是项伯冢。水北有七女池。”
唐贞观十二年 (638) 置,属环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。北宋熙宁八年(1075) 属宜州。徙治带溪砦 (今县北),元丰六年(1083) 复徙旧治。南宋属庆远府。元属庆远南丹安抚司,移治今
①西周封国。姬姓。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。《春秋》: 隐公元年 (前722),“冬十有二月,祭伯来”。《左传》: 僖公二十四年 (前636),富辰谏云:“凡、蒋、邢、茅、胙、祭,周公之胤也。”②春秋郑祭仲
清置,属归化厅。即今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东南九十里猴场镇。清有把总驻防。
在今浙江湖州市东北。《寰宇记》 卷94乌程县: “掩浦一名项浦,在县东北十六里。顾长生 《三吴土地志》 云: 昔项羽观秦皇舆御曰: ‘可取而代也,’ 伯项梁闻,掩其口之处,因名之。”
又名萨末鞬、飒秣建。国都阿禄迪城 (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七里)。《魏书·西域传》: 康国 “其王本姓温,月氏人也。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,因被匈奴所破,西逾葱岭,遂有其国。枝庶各分王,故康国左右诸国,
即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北八十里塔营子乡。村北古城址,为辽、金、元懿州古城址。
①又名柴汶。即今山东新泰市西北之小汶河,西流至泰安市南大汶口入汶河。《左传》:昭公二十六年 (前516),“齐师围成。成人伐齐师之饮马于淄者”。杜注: “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,北入汶。” 《水经·汶水注
亦作伊斯提克。清光绪十五年(1889)设卡。在帕米尔雅尔特拱别孜北。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8引《海英路程记》:“自塔墩巴什至伊斯里克卡二百九十里。”后被俄国侵占。今属塔吉克斯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