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年令
官名。(1)北魏延和元年(公元432年)三月,改代令为万年令,属万年尹。(2)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京县,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,隋改称大兴县令。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(1)北魏延和元年(公元432年)三月,改代令为万年令,属万年尹。(2)北周京兆郡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京县,万年县的主官为万年令,隋改称大兴县令。唐复为万年令,为“赤县令”之一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简称造办处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办事机构。以初设于养心殿而得名,后虽逐渐迁出养心殿,而名称依旧。掌制造供皇帝使用及宫中陈设之各项器物。下设舆图房、活计房、如意馆、金玉作、铸炉处、造钟处、炮枪处、鞍甲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 (陆归)“东宫舍人、驾部校尉。”职掌不详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机构。文宗至顺二年(1331)正月,由东路蒙古军上万户府改置,隶大都督府。秩正三品。仍统钦察、乃蛮、捏古思、那牙勤等千户军。置营辽阳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等职
吏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员一人,掌助理府事。
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令长丞尉指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四官。县满万户,即万户以上的县,置令,不够万户的县置长;县令、县长皆掌治其县。丞为令、长之副,佐令或长治其县。尉掌治安,主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出补令、长、丞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郊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即开国之君的辅弼大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齐王芳传》:“冬十一月,祫祭太祖庙,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官名。即太子正字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正字。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见“太子正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