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嫔
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宣徽、凝晖、宣明、顺华、凝华、光训为下嫔,比六卿。
内命妇位号。北齐置,为皇帝之妾。《北史·后妃传上》所载《河清新令》以宣徽、凝晖、宣明、顺华、凝华、光训为下嫔,比六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行政院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四日公布的《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》规定,其职任为:依土地法的规定及为施行土地法的需要,拟具关于土地行政的各种实施计划与技术方案。设主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废。
官署名。汉朝置,属御史台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 “掌护驾。”设侍御史掌其事。三国以后不置 。官署名,汉置,属侍御史,掌护驾。《宋书·百官下》:“秦置侍御史,汉因之,二汉员并十五人,掌察举非法,受公卿奏事
① 辞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七十而致政”。郑玄注: “致政,还君事。”②归还所掌政权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郑玄注: “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,谓之周礼。营邑于土中,七年,致政成王。”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佐“协理事务总管”掌章奏文移。额设二人。由总统大臣于圆明园护军参领中拣选引见充补。
官名,汉三公府置,掌奉诏书出使察举诏书指定的事。在府称清诏掾,出使时称清诏使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附第五种传》:“永寿中,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,廉察灾害,举奏刺史、二千石以下,所刑免甚众,弃官走者数十人。
“司空”的尊称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。”参见“司空”。官名,汉置,汉朝司空为三公之一,故又称司空为司空公,掌水土等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司空,公一人。本注曰
官制用语。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。
官名。即掖庭丞。官名,金朝置。为掖庭局副长官,佐令掌皇后宫事务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清末军咨府等中央机构中设。为各股之长官,六、七品不等,分管各股事。如果咨府所属测地局下设三角、地形、制图三股,各设股长一员,由军咨府第四厅各科科长兼充。官名。为股的主官。见“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