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袭刺史
官职制度。北魏末实行,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,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,但因政局的变动,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。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,武帝保定三年(563),令世袭州、郡、县者改为五等爵,世袭州刺史者封伯。唐初曾议此制,但未实行。
官职制度。北魏末实行,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,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,但因政局的变动,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。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,武帝保定三年(563),令世袭州、郡、县者改为五等爵,世袭州刺史者封伯。唐初曾议此制,但未实行。
官府文书名。又作咨报。唐末、五代及宋朝,翰林学士院有事通知三省及枢密院则用之,而不用申状。
①六种掌管府库的官职合称。一说为殷朝官制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府,曰: 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、典司六职。”郑玄注:“府,主藏六物之税者,此亦殷时制也。”②西魏、北周天官府、地官府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护军司徒为主官,掌护军之事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武官。守城主将的副职,即副将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城周里以上,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,辅将如今赐上卿。”
官署名。隋朝太府寺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署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冶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玻璃玉作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
皇储妃位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刘芳传》:“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,高祖乃为(太子)恂娉之,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”。
专门培养官吏的学校。战国秦立。负责对学童进行读写文字的教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“非史子殹(也),毋敢学学室,犯令者有罪。”
武官名号。新莽时有折冲将军阎迁。东汉献帝建安十一年(206) 曹操亦置。魏、晋,南朝宋、梁、陈沿之。三国吴、十六国成汉、前凉、西凉、北凉及北魏、北齐皆置。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。魏、晋、宋为五品,梁武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。其下设有副催长、委署催长等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监农事,隶御史台。《三国志·楼玄传》: “孙休时为监农御史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属御史台,掌监农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楼玄传》:“楼玄字承先,沛郡蕲人也。孙休时为监农御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