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诏官,主客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织染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官名,汉置,掌用膳时司过,天子有缺点过失,则彻膳而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及太子既冠成人,免于保傅之严,则有记过之史、彻膳之宰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(又置)诵诗工、彻膳宰以司过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西周时期称周王同宗担任小子官职者。《何尊铭》: “王浩宗小子于京室。”盠参见“小子”。
官名。功曹之长。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,为僚属,位记室下、户曹上,掌纠驳献替。北魏二大、三公、皇子、将军、蕃王诸府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、护军府、诸
官名。隋于诸王府置骑兵参军事,唐改称骑曹参军事,置于亲王府,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厩牧、骑乘、文物、器械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(502—519)初置,由散骑常侍担任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