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信托局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都官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清朝知府属员及部下对知府之尊称。明清时代对知府(府的长官)的尊称。犹称知州为州尊、称知县为县尊一样。明朝朱权《荆钗记·会讲》:“明日府尊堂试,他时大比,未知若何?”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谷物贮藏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仓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粟入之藏,辨九谷之物,以待邦用。若谷不足,则止余法用。有余,则藏
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共工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与抚东、抚西、抚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南将军。
官制用语。汉代郡守到所辖县劝农桑,访民俗,检察工作,称为“行县”,因其在春天,故又称“行春”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入守左冯翊,满岁称职为真。岁余,不肯出行县。丞掾数白:‘宜循行郡中,览观民俗,考长吏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子仆寺,有令、丞。隋朝置令一员。唐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东宫车马、闲厩、牧畜,又有典事四员、翼驭十员、驾士十五员、兽医十员、主酪三十员。
官名。元大都留守使所属有犀象牙局,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,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,以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使、直长司吏各一人;领雕木局与牙局。
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。唐朝规定,上县县令从六品上,中县县令正七品上,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。下县县令从七品下。县令掌导风化、察冤滞、听狱讼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。明沿其制。明朝初年,县分为三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