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火氏
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官名,西汉末年隗嚣派马援到蜀刺探公孙述军情时,公孙述想留马援,欲授马援封侯大将军。马援未受。见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夏侯审等六人及第。
官名。明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右副留守一人,佐正留守统凤阳、长淮等八卫,防护皇陵。后改副留守不分左,右,只设一人,定正三品。
官名。战国、秦汉及三国两晋南北朝均置,职掌教化。据《墨子·号令》及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,战国时闾里及县均有三老。西汉初年,乡、县均置。汉二年(前205)诏举民年五十以上,有修行,能帅众为善,置以为三老,
官场用语。即官员实际年龄。参见“官年”。
官名。汉朝县府属吏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。官名,为州县佐吏,掌参与谋划,任位特殊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。”晋沿置,员四人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典音律。见《三国志·杜夔传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音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虁传》:“弟子河南邵登、张泰、桑馥,各至太乐丞,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官名。即吏部尚书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吏部尚书。官名。见“文部”。
官名。又称圣庙执事官。清朝置,为衍圣公属官。掌祭祀分献,并司爵帛香祝。额设四十人,三品二人,四品四人,五品六人,七品八人,八品、九品各十人。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补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