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等司
西夏第三等官衙。包括大恒历院、都转运司、陈告司、都磨堪司、审刑司、群牧司、农田司、受纳司、边境监军司、宫前侍司、磨堪军案殿前司、鸣沙军、史算院、养贤务、租税务、回夷务、医人院、华阳县、泾原县、五原郡、世界工院、虎控军、威地军、大通军、宣威军、圣永地居等。用十二两铜镶银印。
西夏第三等官衙。包括大恒历院、都转运司、陈告司、都磨堪司、审刑司、群牧司、农田司、受纳司、边境监军司、宫前侍司、磨堪军案殿前司、鸣沙军、史算院、养贤务、租税务、回夷务、医人院、华阳县、泾原县、五原郡、世界工院、虎控军、威地军、大通军、宣威军、圣永地居等。用十二两铜镶银印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太子左宗卫副率置,太子左司御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又改为左宗卫副率,睿宗景云二年(711) 复名左司御副率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官存而无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,洪武六年1373始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六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。二十二年改宪部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于巡警部设探访队。三十三年,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,宣统元年(1909),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。专司侦探、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、新闻。置总办一
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《殷墟文字丙编》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侍卫司官员,在侍卫太师下。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侍卫司(2)”。
南朝用以泛称地位较低的名号将军,以与重号将军相区别。南朝宋左、右、前、后将军以下至偏、裨将军称此,府中佐吏少于重号将军。南朝时称介于重号将军与杂号将军之间的将军。南朝宋以四安将军,四平将军,前、后、左
府州县的等级之一。(1) 县。唐为八等县的第四等,宋为七等县的第四等,三千户以上的县属之。(2) 州。唐为七等州的第四等,宋为八等州的第四等。(3) 府。宋制为七等府的第三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惜薪司所属机构。掌供应宫廷薪炭。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
忠勇、忠烈、忠猛、忠锐、忠壮、忠毅、忠捍、忠信、忠义、忠胜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忠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