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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校尉

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校尉合称。亦简称“五校”。西汉武帝置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贲八校尉,掌宿卫兵。东汉省中垒、胡骑、虎贲,以五校尉领禁卫军北军五营,亦称北军五校尉。官显职闲,待遇优厚,多以皇族及亲近者居之。隶北军中候。三国魏、西晋隶领军(中领军),与中垒将军、武卫将军同领禁军宿卫兵,各立营,设属官。后宿卫之职主要由二卫、四军、骁骑等营担任,其职渐轻,或省营兵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罢。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(420)复置,用以安置勋旧,不领营兵,为侍从武官之职,南朝因置。北魏员各二十人,北齐员各十人,隶左、右卫府,皆为无职事之散员官。参见各条。


五校尉指屯骑校尉,越骑校尉,步兵校尉,长水校尉,射声校尉;均俸比二千石,各掌本营宿卫兵。属官各有司马一人,俸千石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诏执金吾、五校尉勒兵屯卫南北宫、闭城门,收捕叠、磊、璜、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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