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四门博士”。
官名。即“内阁承宣厅副厅长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尚书省兵部。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。设管勾、同管勾领司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受发省、部及外路文字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① 高级军事长官。三国吴、魏初于战争时临时设置,作为加官。《三国志·陆逊传》:“黄武元年(222),刘备率大军来向西界,(孙)权命逊为大都督,假节,督朱然、潘璋、宋谦、韩当、徐盛、鲜于丹、孙桓等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长官,置一人。
即银牌,又称平银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中郎将来歙承制拜峻通路将军,封关内侯。”
官名。即尚食奉御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 (993)置封驳司,隶通进银台司,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,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,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。真宗咸平四年 (1001),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
亦称条旨或票拟,始于明宣德 (1426—1435)中。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,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,将所拟批答之辞,墨书写于票签上,进呈皇帝,再由皇帝朱笔批书。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,朱批实由宦官掌握。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