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,司官以下,泛称京曹。
官名。东汉太尉府属吏。主阁下威仪事。晋、南朝宋、北魏沿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中。官名,也写作“下令史”,閤阁通用。汉始置,掌阁下威仪事。晋、南朝宋、北魏沿置。参看“下令史”条
县级行政官署。战国、秦、汉皆称。即县官署、县衙门。汉朝郡国行政官署称府,县官署称廷。《后汉书·郭太传》:“早孤,母欲使给事县廷。”
县门下吏名。晋代于郡府置门下议生,县亦置门下议生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北齐京县属吏,在主记之下有“议及功曹”,按同书记北齐清都郡设有议生,以晋代之例推之,“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初沿置。春官府典命司次官,佐典命下大夫掌内外九族和玉帛衣服的礼制规格以及全国的僧、道等宗教事务。正三命。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罢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的工业筹划与利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原料、工厂设备、交通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二级,任排长、掌旗官等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 、军佐
官名合称,即左校令和右校令的简称。汉将作大匠属下有左校令,掌左工徒,右校令,掌右工徒,秩皆六百石,各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。
官文书名。又称殿札。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。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,皆用此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司州,设令、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