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政务处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六人,总办一人,帮总办二人,并文案、递事官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充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六人,总办一人,帮总办二人,并文案、递事官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 裁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置,位在后苑内品下。宦官职名。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尚书设。从一品。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宣统三年 (1911),改民政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长官,员额一人。见“民政部
使职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(907)受禅,以御史大夫薛贻矩充任,奉皇后及太子之信。尚书左丞赵光逢副之。
散官名号。金朝始置为散官,以授从二品下文官。元朝始置,改文官从一品,宣授。明朝文、武散官均置,从一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为从二品下文官,元为从一品文散官,明为从一品文、武散官,清为从一品封阶。见《金史·百
官名。即华林令。
王室。《诗经·大雅·恩齐》:“思媚周姜,京室之妇。”曹植《王中宣诔》:“皇家不造,京室陨颠。”
官制用语。皇帝年幼即位,无理事之能,由大臣辅佐政事,称辅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齐王芳)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,帝病甚,乃立为皇太子,是日即皇帝位……大将军曹爽、太尉司马宣王辅政。”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,员四人,掌兵械武库。十六国前凉亦置,掌军务,常率兵出征。又为“司兵参军”省称。② 官署名。即“兵曹”,隋高祖开皇三年(583)改。官名。周置,掌管兵器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兵》: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之三司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之户部,及南宋临安府皆置。掌宣牒发送之事。吏员名。宋代置于诸州,掌收发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