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事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种。即在宗人府、内阁、中书科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文渊阁、上谕处、内廷三馆、各修书馆及各衙门则例馆办事之吏员。属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由民间考取;属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者由内阁、翰、詹等衙门供事选送; 属则例馆者由各该衙门经承、贴写充补。役满可授从九品或未入流职。
清朝京吏供职于宗人府、内阁、上谕馆、文渊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中书科、内廷三馆等,皆称供事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种。即在宗人府、内阁、中书科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文渊阁、上谕处、内廷三馆、各修书馆及各衙门则例馆办事之吏员。属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由民间考取;属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者由内阁、翰、詹等衙门供事选送; 属则例馆者由各该衙门经承、贴写充补。役满可授从九品或未入流职。
清朝京吏供职于宗人府、内阁、上谕馆、文渊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中书科、内廷三馆等,皆称供事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官名。即“留后”。
马厩名,属太仆属下的橐泉监,其官有长、丞。掌养御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仆,秦官,掌舆马,有两丞。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尉……又龙马、闲驹、橐泉、騊駼、承华五监长丞。”注:“如淳
官名。见“营缮监”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① 礼部长官别称。因《周礼》以春官宗伯掌礼,故名。参见“春官”。②南朝梁太常、宗正、司农三卿的合称。③ 明初四辅官之一,即“春官”。参见“四辅”。1、指礼部长官。因周朝掌礼的宗伯为春官,所以后世称礼部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少府(将作大匠),有丞,成帝阳朔三年(前22)省。唐朝开元二年(714)又置,为中校署长官,从八品下。有丞,员三人,正九品下。掌供舟车兵仗、厩牧杂作器用之事。凡行幸陈设则供竿柱,闲厩供
官署名。明嘉靖十八年(1539)于兴都置。兴都即湖北承天(今钟祥等七县),为明世宗父兴献王封国及陵寝显陵所在地。设留守一人,副留守一人,指挥同知二人,其属经历司,设经历、都事各一人,断事司,设断事、副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望气之法以占验吉凶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祲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十辉之法,以观妖祥,辨吉凶”,“掌安宅叙降,正岁,则行事,岁终,则弊其事”。官名。
官名。秦朝始置。两汉因之,秩二百石,无员额,轮流宿卫,如三署郎中。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。太子阙位则隶少府。三国沿置。魏七品。晋朝置十六人,七品,职比散骑、中书侍郎,掌文章书记,初隶太子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五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