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,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,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。分院所管辖的事务,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。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,只设一名推事时,则不设分院院长,即由推事独任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粮储及盐务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、停大梁道兼理之责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一般省份均设盐运使或盐法道,唯河南置粮盐道一人,兼理粮政与盐法。
宋朝左、右司谏别称。
官名,东汉置,掌在东观校秘书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(安帝永初)四年,拜校书郎中,诣东观典校秘书。”后世也有沿置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张翼传》:“(诸葛) 亮出武功,以翼为前军都督。领扶风太守。亮卒,拜前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领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翼传》:“亮卒,拜前领军,追论讨刘胄功,赐爵
“巡按御史”之简称。官名。唐玄宗天宝五年,命礼部尚书席豫等,分道巡按天下风俗及黜陟官吏。巡按之名自此始。明代遣监察御史分赴各省巡察,考核吏治,称为巡按,或巡按御史。永乐后成为定制,一省为一道,分道出巡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。年青举人、贡生等入国子学读书后,赴各衙门见习,取其中尤英敏者入文华、武英堂说书。
官署名。明清国子监所属机构。掌颁肄业之规制,稽师生之勤惰,并办理释奠释菜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设监丞一人,主其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曾一度归礼部管理,康熙十年(1671)改归本
官名。北齐置。成安县属官,主管十一行经途尉,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