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锐将军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二人,特简。掌全院事务,主持院会,签发奏咨文件。官名,清朝宣统三年置,掌参预机密,朝夕论思,并审议洪疑大政。其佐官有:副院长一人,顾问大臣三十二人。参议十
官名。宋代转运使司、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等机构设置,掌管帐籍。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。其时县知事的选任,除经考试及格者外,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二月二日公布的《知事任用暂行条例》规定,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
铨选制度。唐朝对岭南、黔中等地,因路途悬远、 土风不同, 由中央派人主持六品以下宫的选拔,称为“南选”。相对而言,在长安和洛阳的铨选,则为“北选”,一般指由吏部、兵部主持的文选、武选。金朝设科取士,以
官名。辽朝永兴宫长官。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。汉人亦有任此职者。下置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世烛等职。
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,设于前藏者,随侍达赖之起居,隶于森本堪布;设于后藏者,随侍班禅,隶于森琫堪布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忠勇、忠烈、忠猛、忠锐、忠壮、忠毅、忠捍、忠信、忠义、忠胜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忠”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,南北朝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刑部尚书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