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统军”。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,政艺专业,咸综领之。辖专门教务、专门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陆海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初等官佐”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上方,多写作“尚方”,汉朝少府所属机构,掌制造御用刀剑珍玩等物。《汉书·董贤传》:“武库禁兵,上方珍宝。”
官名。新莽置,因事而设,事迄即罢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刘备置,权任很重。晋朝省置无常。十六国后秦亦置。南朝梁置,为将军名号,专施用于境外,品班拟车骑将军,相当于武职中最高的一班。北魏孝文帝
即“单车刺史”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行部时由别驾从事奉行,录众事,秩百石。州刺史(州牧)所属别驾从事职秩同。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官名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校尉行部时掌奉引,录众事。秩百石。州刺史(牧)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