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长
官名,即兵之长帅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会上谷太守耿况遣骑来救浮,浮乃得遁走。南至良乡,其兵长反遮之。”注:“兵长,兵之长帅也。”
官名,即兵之长帅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会上谷太守耿况遣骑来救浮,浮乃得遁走。南至良乡,其兵长反遮之。”注:“兵长,兵之长帅也。”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官名。汉代大司农所属掌财货之官。都内在汉初本称大内,为京师库藏之所,其主官为大内令。景帝时定大内令之秩为二千石,掌财货,下设左右内官,改治粟内史为大农令,掌管农业,与大内令品秩相等。武帝时改大农令为大
官名。见“向导处总统大臣”。
官名。一作“定课郎”。三国魏置,六品。为尚书省定科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。《晋书·裴楷传》:“钟令荐之于(魏)文帝”,“贾充改定律令,以楷为定科郎。事毕,诏楷于御前执读,平议当否。”西晋省。南朝所设“删定
任官制度。明朝京官太常卿以下官职空缺,多由吏部推举,再加任用。武官任副将、参将、游击将军、佐击将军、坐营官、大号头官等,则由兵部推举。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即由吏部推选太常卿以下官。参见“廷推”。
南朝宋、齐时在蛮族聚居地区所置的郡。因当时习称蛮族为“蛮左”,故以为称,《宋书·州郡志二》“南豫州·南陈左郡大守”条记该郡于“孝建二年(公元455年)以蛮户复立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营军器监长官,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,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。地位很重要,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、理小冢宰事兼之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等置。乐官。《管子·四称》:“流于博塞,戏其工瞽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。为丞相府重要僚属,员一人,参议军国大事。三国吴亦置,掌军务,地位较高,不属丞相府,多由右大司马兼任。官名,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,为相府重要官吏,员一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