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兵马都总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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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快班

   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司刑狱。

  • 织染所

    明朝政府所属工艺制造机构。隶于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织染布匹等事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内承运库所用色绢。本所不隶内织染局而属工部,设掌关防太监一人,佥书十余人,另有工部派任的

  • 申徒

    司徒的别称。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“项梁使(张)良求韩成,立以为韩王,以良为韩申徒。”注:“徐广曰:即司徒耳,但语音讹转,故字亦随改。”司徒即宰相、丞相,佐国君掌国政。详“司徒”条。官名。《史记·留侯世

  • 语书

    秦朝的一种法律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》保存有南郡守腾发布之文告,原简题为“语书”。内容为告诫吏民守法,宣布官吏良、恶标准,颁行于南郡地区。

  • 郊庙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宗庙的看守和日常清扫。参预考定朝仪典章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末载。

  • 大理寺司直

    官名。隋初置, 大理寺司直十人,炀帝时增至十六人,掌出使推覆,若大理寺有疑案,则参议之。唐因隋旧制,置司直六人,所属有司直史二人。宋大理寺亦置司直,地位在评事之上。

  • 总尉

    见“翼尉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总制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师帅,掌护卫总制。

  • 矿政监督署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农商部直辖机关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农商部公布《矿务监督署官制》,设置矿务监督署,并划定矿务局的管辖区域。矿务监督署掌理辖区内一切矿务。设署长一人,佥事一人,技正一至四

  • 举监

    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。始行于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。凡举人入监,给予教谕之俸。可入监读书,亦可回籍读书。出授教职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许各省举人入监,与贡监、

  • 四等考第

    唐代考课之制,对于流外官的考核,以行能功过分为四等:清谨勤公为上,执事无私为中,不勤其职为下,贪浊有状为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