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养廉银

养廉银

清朝官员之附加俸禄。此项银两初为火耗。各地征课田赋,借口火耗,多征分肥,有征一钱者,亦有加至四、五钱者。雍正二年(1724)山西巡抚诺珉、布政使高成龄奏请耗羡提解归公,以充衙门公费及发给官员充作养廉之费。获准在山西试行,随之推行各直省,并酌定提解分数。遂定每年地方官之养廉,收补薪俸之不足。总督一万三千至三万两、巡抚一万至一万五千两,布政使、按察使三千至九千两,道员两千至六千两,知府八百至六千五百两,知县四百至两千二百余两,分别高出原有俸禄数倍、数十倍之多。武官之养廉,绿营提督二千两,总兵一千五百两、副将以下至把总分别为八百两、五百两,至九十两不等。此外又有八旗官之养廉。凡文武官员之养廉总计二百八十余万两。


清朝制度,官吏除得常俸之外,根据职务高低,每年还得到一笔养廉银。雍正以后,其数固定,养廉银与正俸相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钟官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钟官令副贰,主铸钱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为钟官令之副,佐令掌铸钱。参看“钟官”条。

  • 度支部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度支左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
  • 礼部司务厅

    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外省衙门的文书,呈送部堂画阅,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;会试时举人纳卷后由本厅送部堂用印,分别三场,封储卷箱,送至贡院;并掌本部吏员、工役的管理事务。设满汉司务各一人,笔帖式若干人,

  • 佥太常礼仪院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佐官。

  • 外命妇

    宫外命妇通称。夫或子为官,帝王可加相应封号于其母及妻,使获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。始于周朝,指卿大夫之妻。西汉皇帝女皆尚列侯,称公主; 皇帝外祖母、大臣夫人,有封为郡君者,如宣城郡广德君、酂君等。东汉皇女

  • 掌津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晋令》规定:诸津渡二十四所,各置监津吏一人。北周置掌津中士一人,正二命;掌津下士,正一命。掌津渡川渎之制,并掌建造桥梁。隶属于冬官府司水中大夫。

  • 陀酋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隶于府,犹唐朝管记。

  • 土守备

    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甘肃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五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。土兵官名。清制,甘肃地

  • 茶马司大使

    官名。明设茶马司大使,为茶马司长官。详见“茶马司”条。

  • 冗食

    周朝官吏因上值而由公家供膳。《周礼·地官 ·槁人》:“掌共 (供) 外内朝冗食者之食。”孙诒让注:“冗,散也。外内朝上直诸吏,谓之冗吏。亦曰散吏。以上直不归家,槁人供之,因名冗食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