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月十五日公布的《司法官惩戒法》规定,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,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,均得依法惩戒。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。司法官惩戒委
官署名。初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(1384)于五军都督府各置左、右断事二人,提控案牍一人,并从九品。二十三年升断事正五品,总治五军刑狱。又分设五断事司,各置稽仁、稽义、稽礼、稽智、稽信五人,俱正七品,分理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修八音盒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司徒下。
县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,见《隶续》一五《汉安长阁道碑》。
监狱名,属大鸿胪,掌治郡邸及郡国上计之违法者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孝宣皇帝,武帝曾孙……曾孙虽在襁褓,犹坐收系郡邸狱……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,(邴)吉拒闭,使者不得入,曾孙赖吉得全。”注:“师古曰: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,统领右铁鹞子军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铸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寇治墓志》: “ (治) 夫人河内司马氏,父庆安,中书郎,典寺鉴。” 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五四之二)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