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头司
宋朝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省称。
宋朝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省称。
官署名。元于安丰、怀远等处置稻田提领所,属光禄寺。秩从九品。掌稻田布种,岁收子粒,转输醴源仓,以提领二人为主官。
监察御史简称。
官名。见“尚供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
汉有廷尉平,三国魏改平为评,北齐始称大理寺评,员额一人,与正、监共同决正刑狱。隋初沿置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省,炀帝置评事,掌出使推覆。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官名,隋置,掌封爵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·司封郎中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。宣宗贞祐年间 (1213—1217) 置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理司事,秩正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
①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尚书省设在各主要地区的派出机构,代行尚书省的权力,依所辖区域名称称关西大行台、东北道大行台、三徐州大行台等,管理辖区内的军政事务,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。设大行台尚书令为长官,大行台尚
宋朝尚书内省二十四司诸典、掌统称。典即指典记、典言、典簿、典闱、典籍、典乐、典宾、典赞、典宝、典衣、典饰、典仗、典膳、典酝、典药、典饎、典设、典舆、典苑、典灯、典制、典珍、典彩、典计、典正,掌即指掌记
依据一定标准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,秦汉分常课、大课。常课每年一次,大课三年一次。由两个系统进行,一是中央课郡、郡课县,为中央对地方的考课; 一是公卿守相或各部门长官课其属吏,为上级对下级的考课。均评其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