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科左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定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刑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定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非常制,统领南京道诸路兵马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,有令、丞,别领器局,酒局二丞。隋朝沿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。唐朝置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东宫饮膳之事,另有掌膳、奉觶等属。
官名。军中统帅骑兵的中级军官。《资治通鉴。魏元帝景元元年(260)“骑督成倅”,胡三省注“骑督,督骑兵。”《三国志·钟会传》: “悉请护军郡守牙门骑督以上及蜀之故官,为太后发丧于蜀朝堂。”魏晋以来,中
官名。北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,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、李顺起义之功,特置此官授之。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,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
官名。本来是掌管文书的小官吏,南朝宋齐时期,为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,常由皇帝派亲信担任此官,名为掌管文书的典签,实操州镇全权,故有“签帅”之称。梁以后渐废。唐朝诸王府也设典签,但只掌管文书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在武职中地位仅次于大将军,握有实际兵权。十六国北凉沿置,沮渠蒙逊立其子政德为世子,加此职并录尚书事。南朝梁、陈亦置,地位极高,多以宗室任之。参见“镇卫将军”。
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夫官统不一,则职业不修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五班。陈改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 见“智武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水产的监理、保护;二、渔业的监理和保护;三、公海渔业的奖励;四、渔业团体;五、牧畜改良;六、种畜检查和兽疫;七、其他。北京军政府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