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刑部侍郎

刑部侍郎

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部郎。唐初置。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罢。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多以外官带尚书,部务实由侍郎掌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曾改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至肃宗至德二载(757)一度改宪部侍郎。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升从三品,始协同尚书掌制勘、体量、奏谳、纠察、录问诸事。辽南面官置,属尚书省,刑部官员。金置一人,正四品。元朝沿置。明初洪武元年(1368)置一人,六年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定正三品。后增置一人,始分左、右侍郎。清末入关前天聪五年(1631)即置刑部承政、参政等官。崇德三年(1638)分置左、右参政。顺治元年(1644)改参政为侍郎,左、右各二人,各满、汉一人。初满官及汉军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均改正三品。康熙六年(1667)复旧。九年再均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(1730)定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刑部为法部,遂废。


官名。为刑部副长官,自唐以后,除辽代不置外,各朝皆置,明、清又分左右。所掌与尚书同。参看“刑部尚书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租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
  • 左右司卫上士、中士

    东宫武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左右司卫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
  • 左司郎

    官名。隋炀帝三年,在尚书都省置左司郎、右司郎,从五品,掌都省之职,总理尚书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四·仆射·左右司郎中》。

  • 军正中大夫、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汉及三国魏均置军正,为军中执法之官。北周因之置军正大夫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尉迟迥传》:子惇, “军正中大夫、魏安郡公。”

  • 十二宫马群司

    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官。掌本宫所属马群。设官有侍中、敞使。

  • 酒务

    宋朝榷酒机构。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,设监当官掌之,或募豪民买扑经营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掌管酒税,分务管理榷酒之事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政和四年诏:“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。三员者复增其一,员虽多毋得过四务。”

  • 桔官长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岁贡御桔。杨孚《异物志》:“(东汉)交趾有桔官长一人,秩三百石,主岁贡御桔。”

  • 郡录事

    郡门下吏名。北魏、北齐置。《金石萃编》三一李仲璇《修孔子庙碑阴》题名列有北魏鲁郡录事一人;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清都郡与诸郡均置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
  • 前将军持节

    官名,汉置,将军掌征伐,加持节,则兼有皇帝特使之任,职权双重,可任专杀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乃拜为前将军持节,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,遣西入关,令自选偏裨以下可与俱者。”

  • 市令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于中都设。掌市场管理,包括平物价、检查度量权衡、百货估价等。辖有司吏四人,公使八人。官署名,金朝中都置。掌平物价,察度量权衡之违式、百货之估值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。丞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