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宗正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,如缺,即以皇族朝官充任,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,不再专用皇族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选宗姓两制以上充任,主管宗庙诸陵及宗室之籍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宗正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宋初宗正寺卿与少卿为寄禄官,置判宗正寺事二人为宗正寺的长官,以皇族两制以上充任,如缺,即以皇族朝官充任,元丰改制后始以卿与少卿为正副主官,不再专用皇族。
春秋晋国将田地分给士作为俸禄的形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士食田。”西周春秋前期士可以得到封赐的食田, 以为其生活来源,如《国语·晋语四》所说: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”。春秋前期, 大夫的家臣亦有食
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总管后军事务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“又以(太傅、录尚书事)长孙稚为后军大都督。”
官名。明崇祯十六年(1643)李自成农民军置。于中营制将军下,设左、右、前、后各一人;其他四营制将军下,各设左、右二人,四品。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。
官名。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升为首道,参治院事。定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,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皆为正五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时设置,亦称后方勤务部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关于兵站的设施、战区部队军械弹药、粮秣、被服装具的补给(后方部队仍由军政部直接管理)。设总监一人, 中将级; 少监一人, 少将级;
县特设官名。三国蜀都安县置。《水经注》引《益州纪》说: “江至都安县,堰其右,检其左。诸葛亮以此堰农本,国之所资,以征丁千二百人主护之。有堰官。”
官名。汉、晋有之,例由令长自辟署。隋炀帝时,诸县始遍置。唐朝赤县置二人,其他县置一人。初以流外人充任,高宗时始定为品官,任上县者,正九品下。负责勾稽县署簿籍,纠正县内非违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),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皇太后宫设左、右护卫,左护卫太保统领左护卫。掌皇太后宫护卫事。 耶律独攧为皇太后左护卫太保。 (《辽史·耶律独攧传》)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有匡人中士四人,掌以法则匡正诸侯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匡上士,正三命;司匡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蕃部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