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务督察长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官名。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,置一员,正三品,掌领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库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属艺文监,秩从六品。掌藏贮书籍。设提点一人,从六品;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库子二人,本把二人。
通判别称。
官名。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)置,以朝官充任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,以京朝官充任,掌管诸案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废。官名。见“三部判官”。
官名,为戊己校尉的属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九月辛巳,戊己校尉史陈良、终带共贼杀校尉刁护。”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西至长安求官,得太官献食丞”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太官,掌献食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西至长安求官,得太官献食丞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酷吏·羊祉传》:“为将作都将,加左军将军。”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。北齐、北周不置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士曹参军。州分职吏名。隋初置,见“士曹参军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