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札萨克之副长官。佐办旗务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设,每旗分别为二至四人。遇有缺出,由札萨克会同盟长于闲散王以下,台吉、塔布囊以上,遴选贤能奏补。官名。清制蒙古各旗于札萨克之下设协
指国家的重臣,栋梁之臣,能支撑国家的大臣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:“起于柱石大臣之位,受命而王之符也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柱石之臣,宜居辅弼,出入禁门,补缺拾遗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辎重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辎重队操法,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、马匹、械器,考察所属学堂
吏名。汉朝置。掌为诸官驱使清路。小吏名,汉置。1、掌侍夜间在台值班的尚书。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“帝每夜入台,辄见崧,问其故,甚嘉之,自此诏太官赐尚书以下朝夕餐,给帷被皁袍,及侍史二人。”注:“蔡
武官名。三国魏黄初四年(公元223年)以陈群为之,假节,不常置。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群传》。
辽官名。南面官,秘书监官员,在丞下,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。
即“中军师”。晋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管兵械仓库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 “使府人、库人各儆其事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郑玄注: “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郑国设置,掌管库藏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记郑国发生火灾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乡伯中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