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大人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,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(339) 沿用此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‘乌丸’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时帝弟觚监北部,子实君监南部,分民而治。”北魏初沿置,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大人并称六部大人,共同执掌国政,处理日常事务,下设三属官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,罢。其职掌后并入北部尚书。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,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(339) 沿用此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‘乌丸’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时帝弟觚监北部,子实君监南部,分民而治。”北魏初沿置,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,与天部、地部、东部、西部、南部大人并称六部大人,共同执掌国政,处理日常事务,下设三属官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,罢。其职掌后并入北部尚书。
官名。元置,为武备寺长官,正三品,掌制造修理储藏武器,兼管受给,其佐官有同判六员,从三品;少卿四员,从四品;丞四员,从五品;还有经历、主事等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武备寺》。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四
官名。西汉属詹事。东汉改属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,员一人,主太子宫车马。三国时魏沿置,官七品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降为从九品上。官名。西汉有太子厩长、丞,属詹事;后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拟先锋将军等班,大通三年(529)罢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原礼部上士改名,为春官府司宗司次官,佐司宗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及执行,下设司宗中士、司宗旅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唐代以箴、论、表、赞几种文体考试士子,称为杂文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,布告登封、郊祀、宗祀及重大号令时用之,由翰林学士起草。又皇帝手诏亦称御札。
官名。相传尧舜时立弃为此官。周朝沿置。掌农事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帝尧闻之,举弃为农师,天下得其利,有功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农师一之,农正再之,后稷三之。”韦昭注: “农师,上士也。”官名。农
军事编制单位。(1)清代绿营兵制,以标为最高组织。参见“绿营兵”。(2)清末新军编制,标为军、镇、协之下的一级编制单位,下辖三营。相当于民国时期的团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也称鸟司,鸟官,即以鸟名官,以鸟作为官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少昊鸟师鸟名。”张晏曰:“少昊之立,凤鸟适至,因以名官。”参看“鸟官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