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宰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指宰相等高级官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玄传》:“闾阎之议,以意裁处,而使匠宰失位,众人驱骇,欲风欲清静,其可得乎?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弁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属天官府。正四命。职掌参见“少府”。官名。秦汉有少府,掌山海池泽之税,以给皇室供养。汉以后沿置,北魏太和末,改少府为太府,北齐沿置。北周亦有少府下大夫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天官府的属官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崇德宫契丹、汉人军民之政,为崇德宫长官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略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属女绣锦营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七月置,掌同内城工巡局。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,下设监督、总办、帮办等。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、支应处、待质所、发审处。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,外城巡捕西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属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