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仓监督
见“京通十三仓场监督”。
见“京通十三仓场监督”。
见“三部副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部副使”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发射鱼雷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(1350) 十月,掌境内防御、捕盗等职。简称徐州兵马司。置都指挥、指挥各二员,副指挥四员。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见“招讨司”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招讨事。其官有知招讨事、有监军。见《辽使·百官志二·北面边防官·西北路招讨使司》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。计吏部四十一名,户部五十三名,礼部十三名,兵部二十五名,刑部七十名,工部二十四名,都察院六十三名,大理寺二十八名,通政司五名,行人司四名,五军都督府五十名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运副公署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普通六年(529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七班。
官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为郊社局长官,正九品。参见“郊社局”条。官名。见“郊社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