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;普通六年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,与四中郎将并置。陈沿置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宣惠大将
郡门下吏名。东汉时记室史与主记史同为郡主记室的属员。晋代亦于郡置记室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与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,即汉代主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官名。简称武库司郎中。明清兵部武库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库部郎中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武库司亦设一人。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,以科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之副,车驾出,掌佐式道中候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参看“式道候”条。
官名①殷朝下级官吏。掌民众师田行役等劳作。《殷墟文字丙编》第七一片: “令尹作大田。”《戬寿堂所藏殷墟文字》第二十五页第三片: “贞其令尹作王寝。”②西周史官之一。主持册命、祭祀等仪式。《申簋铭》: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七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四十九人。掌审查预算事项。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匈奴王号名。详“谷蠡王”条。
官名。①又作軨。下汉朝官署侍从小吏。三国、晋也作为门吏代称。以在铃阁之下,有警则掣铃以呼,故名。②对将帅、太守之敬称。因不敢直指其人,言将由铃下以达,犹言左右。明士志坚《表异录》十二:“唐称太守曰节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