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镇抚司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官名。御府次官。两汉魏晋南朝皆置。汉秩三百石,任用宦者。魏、晋、南朝用士人。参见“御府”。官名,汉置为御府令之副,掌佐令行职事。秩三百石,用宦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。三国、魏晋南朝用士人。参看“御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勤齐共掌赋税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所属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大臣。官名。清末设,为度支部的长官。见“度支部”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义郎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司次官,佐典祀中大夫掌有关祭祀的各种事务,其下设小典祀上士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典祀司长官,称典祀下大夫。宣帝即位后
魏晋南北朝时期位居四品的各种名号将军的统称。《晋书·桓宣传》:“(张平)、(樊)雅遣军主簿随 (桓) 宣诣丞相府受节度,(元) 帝皆加四品将军,即其所部,使扜御北方。”将军的品位各朝都有变化,两晋位四
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:王、嗣王、郡王、国公、郡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国县公、开国侯、开国伯、开国子、开国男。皇子、兄弟封国,称亲王。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。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。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帘子库之主官。掌库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一人。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僚属增设左西曹后,改原西曹为右西曹。南朝沿置。参见“西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