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诗词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尉

县尉

官名。战国置。县级行政机构佐官,掌一县军事,逐捕盗贼。秦汉沿置,大县设左、右尉,小县多为一人,都城所在县或设多人。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由中央任命。自有治所主要属吏有尉史、尉从佐。三国魏同。晋以后,京师畿县置六部尉、经途尉等,余县同魏制。北朝仅畿县设。隋、唐、五代掌课调征收,判司户、司法等曹事务。隋炀帝曾改县正,寻改书佐。唐初复改县尉,员额品秩各因县之级别而异,少至一人,多者六人,阶从八品下至从九品下不等。通常为进士入仕者初任之官,京畿县尉尤为显重,入朝可授郎官、御史等职。宋朝自太祖建隆三年(962)始置,统辖弓手,维持治安。元丰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辽、金、元均设,掌巡捕盗贼。金代赤县尉正八品,其他正九品。下县以主簿兼领。元朝县尉从九品,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。


官名。秦汉县皆置尉,掌捕盗贼,按察奸宄。其后历代沿置。元代既置尉,又置典史;明代废尉,留典史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县令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五·总论县佐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行郎中

    唐宋户部、刑部诸司郎中统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。

  • 别作监

    官名,东汉置,为少府属官,掌监别作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。”

  • 应诏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即“应诏左右”。《北齐书·魏兰根传》: “时应诏王道习见信于(北魏孝)庄帝,兰根乃托附之,求得在外立功。”

  • 太常

    官名。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由奉常改名。一说西汉初已有此名,惠帝时改为奉常,景帝时复旧。秩中二千石,位列九卿之首,官居清要,职务繁重,多由列侯充任。主管祭祀社稷、宗庙和朝会、丧葬礼仪,管理皇帝陵

  • 清商令丞

    官名。魏晋为光禄勋属官,掌音乐之事。后代多为太乐令兼领,隶于太常。

  • 田部吏

    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 “赵奢者,赵之田部吏也。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,奢以法治之,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”。掌收田租税的官吏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奢者

  • 弩坊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

  • 司调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,置有司调中士、下士,北周于其上加置此职。武帝时明克让自仪同三司累迂此职。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列为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
  • 牧师

    官名。①殷朝置。掌牧马牛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注引《古本竹书纪年》: “大丁四年,周人伐余无之戎,克之。周王季命为殷牧师。”②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牧场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牧师下士四人,

  • 师范教育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