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局
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,即史馆,详见“史馆”条。
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,即史馆,详见“史馆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曾置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,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,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。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太常,掌祭社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两京郊社署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。设于世祖中统三年(1262)十月,又称阆蓬广安顺庆夔府等路都元帅府,置府阆州,掌青居山、大获城、虎啸寨等处戍军。设都元帅、元帅等职。至元五年 (1268)改为东川统军司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又置九豆和官,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,悉属之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管理国有铁路工务;二、监督地方公共团体和民业铁路工务;三、铁路材料的购买、制造、分配、保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,分理司
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。其中规定,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,得任其同产(兄弟)若子一人为郎。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。哀帝时下诏废除,旋复。东汉因之,公卿、校尉、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。桓、灵时,宦官
①明、清官员标志。以写有令字的蓝旗和圆牌颁给地方大员 (如总督、巡抚或钦差大臣),作为具有便宜行事特权的标志。称王命旗牌。②官名。掌旗牌的官称为旗牌官,也简称为旗牌。1、皇帝命令的标志。明清制度,以上
使职名。唐昭宗乾宁五年(898)京兆尹韩建请修复宫阙,奉帝归长安,遂以为修宫阙使,总诸道助钱及工材,以都将蔡敬思督其役,营葺长安,并亲临施工,按期峻工。
博士和议郎,本为两官。博士除掌教授弟子外,国有疑事,还掌承问对。议郎掌顾问应对,无常职,唯诏令所使。二官均应通古今、熟百家,且俸皆六百石,故将二官放在一起提,东汉樊准意在提倡学习,提倡教授,故将二官视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举行恭谢大礼时置,以参知政事丁谓充任,掌有关仪制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