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制术语。指兼管某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常寺。掌社稷、祠祀、祈祷并听舍祭器等物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曾设直长一职,章宗明昌三年 (1192)罢。承安三年(1198),设祝史、斋郎一百六十人。完颜永济大安元年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兵部所属二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年 (1691) 设。掌边门稽察事务。凡因公事出入边门者,由守边官察单验放,随时呈报,由盛京将军衙门按季报部查核。此外,仓官、驿官、守边官等缺,亦由本司拣选题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左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左选”。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所属有掖庭署,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宫教博士二人。唐改掖庭局,属内侍省,掌宫人簿帐、女工。
官名。隋于诸王国置典卫,唐沿置于亲王国,员额八人,掌守卫、陪从。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掌冶铸事务, 以大局丞为长官,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