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掌冶丞。官名。隋、唐皆置,为掌冶署副长官,位在令下,正九品上。详“掌冶署令”条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左宗卫长官,置一人,正四品上,掌以宗人侍卫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太子左武侍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又改为太子左宗卫率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太子左司御卫率,中宗神龙
指国家的重臣,栋梁之臣,能支撑国家的大臣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:“起于柱石大臣之位,受命而王之符也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柱石之臣,宜居辅弼,出入禁门,补缺拾遗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铸造的低级工官,上造爵。秦始皇二十一年造《羊首车辖铭》: “廿一年,寺工献,工上造但。”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。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设掌印御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监察御史”。
不称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坐罢(疲)软不胜任者,不谓罢软,曰下官不职。”注:“罢,废于事也。软,弱也。罢,读曰疲。”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策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明清之制,大理寺分左右二寺,各有寺副一人,为寺正的副职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秩正八品。凡路府所治,置一司,以掌城中户民之事。设录事、司候、判官各一人,二千户以下,省判官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