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卫寺少卿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魏晋南北朝中书省别称凤凰池的简称。唐以后又作为宰相的别称。参见“凤凰池”。唐以前指中书省,唐以后指宰相职位。《南齐书·刘瓛传》,“上欲用瓛为中书郎,使吏部尚书何戢喻旨。戢谓瓛曰:‘上意欲以凤池相处,恨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代理上将军,上将军,军事长官,掌帅军征伐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皆曰:‘首立楚者,将军家也。今将军诛乱。’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梁州水次仓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储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属军储司。同年,随司併入海军部。掌承办全署纸张、文具、器具并一切物件的购置与分发,稽查杂役人员勤惰及值日各
旧臣,指前帝之臣,非已死之臣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尽除去先帝之故臣,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。”
官名。又称宗本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。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。前、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,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,设二人者,僧、俗各一,共一百六十三人。有边营官、大营官、中营官、小营官之称。道光(1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均官长副职。官名,汉置,为均官长之副,佐均官长输入干草或征收山陵税等。参看“均官”、“均官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