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部以佐领为旗的单位,以一百五十丁置一人;其不足半数者,称半分佐领,置半分佐领一人,但佐领的丁数并无一定,如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地方各旗旗众散逸,而残留本旗者往往达不到半数。佐领之职
官名。即内仆令。
内官名。三国魏明帝置,位在昭仪下,爵比乡侯。晋朝不置。南朝宋武帝孝建三年 (456) 复置。为九嫔之一,明帝泰始元年 (465) 废,三年 (467)复置。南齐不置,梁、陈仍列入九嫔。女官名,三国魏明
官名。即“广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駼监长官,主駼监,掌养皇帝乘马。有丞为之副。参看“駼监”条。
官名。辽置,为文班司的主官。见“文班司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造兵械等器物的工官。《三年相邦吕不韦戈铭》: “三年相邦吕不韦造,寺工诏,丞义,工写。”
官名。北齐司农寺上林部长官,属钩盾署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有丞。或说管理甘泉离宫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昆台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甘泉居室狱长官,掌拘禁犯人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,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,置县法上士,正三命; 县法中士,正二命。掌同《周礼》,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