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膳丞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次官。
官名。渤海国置,司膳寺次官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所置六仪之一,位居第二,正二品,与淑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共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
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训导事宜。
佛号。简称班禅。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。“班”为梵文“班智达”之略称,意为学者。“禅”藏语意为“大”,“班禅”即大学者之意。清顺治二年(1645),卫、藏首领蒙古和硕特部固治汗尊宗喀巴四传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副长官。康熙三十三年(1694)上驷院分左、右二司。左司除郎中外,另设员外郎二人。协掌本司查验马驼、饲养滋生事。
官署名。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,以尚书主之,下置郎。掌国家财政、会计、仓库、户籍、田宅等。参见“户曹尚书”、“户曹郎”。② 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。汉朝三公府始置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事,长官
官署名,金朝承安四年(1199)改提刑司设。掌一路之司法刑狱、考核官吏,兼劝农桑。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8)设提刑按察司。二十八年,改称“肃政廉访司”。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,主管一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,典宫内仓禀。《刘华仁墓志》:“赐宫典禀大监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一)参见“大监”。
官名。金朝属都水监,管辖东明,西佳、孟华、凌城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官名。即左司徒、右司徒。掌百姓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“天子出令,命左右司徒、内御,不诛不贞,农事为敬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设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