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谒下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。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谒中士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。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谒中士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三年(639),始以尚书左丞刘洎为黄门侍郎、参知政事。其后,非三省长官而加此衔者为宰相。宋太祖乾德二年(964),置为副宰相,辅助宰相处理政事。开宝六年(973),患宰相赵普专权,始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。”
官名合称。隋始置。散官初无文武之分。隋、唐时指不带职事的文官,授此以酬勤劳。隋有上柱国、柱国、特进、左右光禄大夫、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、朝议大夫、朝散大夫、自从一品至正四品、称散实官,加文武官之
回鹘黠戛斯君长名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右虞候副率置,为太子右清道卫率副贰,置二员,从四品上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改右虞候副率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又改定为右清道率府次官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
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。有京职与地方之别。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、序班、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、序班,铸印局大使,刑部司狱等。地方杂职有库官、仓官、税官、狱官、驿官、闸官及河泊所官等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汉武帝时曾有下濑将军甲将罪人及楼船十万人,攻苍梧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,下湟水;楼船将军杨僕出豫章,下浈水;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,出零陵,
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左、右寺正下设左、右寺副各二人,协助寺正办理二寺刑名案件,秩从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汉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骑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