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进士出身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制用语。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,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、四、五甲,即赐此等出身,简称同出身。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,一甲赐进士及第,二甲赐进士出身,三甲赐同进士出身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光禄勋,由谒者仆射统领。员五人,秩六百石,职掌殿中礼仪。官名,东汉置,属光禄勋,共五人,由仆射统领。俸比六百石,掌殿上时节威仪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官名。(东汉末置,三国魏、吴,西晋沿置。)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县有屯田者皆置此职以掌屯田事务。秩六百石,一说为四百石。管理所部吏民,属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。郡国太守,内史不得干
官名。东汉隶光禄勋所属五官中郎将,比四百石,无员。主更值执戟,宿卫宫殿门户,出充车骑。官名,汉置,为五官中郎将属官,俸比四百石,掌持戟值班,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光禄勋》。
蒙古爵位名。《明史》作“吉囊”,地位仅次于汗,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,为一里之长。主里政,检举善恶。秦及西汉沿置。东汉又称里魁。北魏亦置,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,每坊内有七、八百户或千户以上,设里正一人,下有二吏; 原为流外四品,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。北齐沿
唐朝中书省修书、侍讲的机关。唐玄宗开元六年,改乾元院为丽正脩书院,十三年改丽正脩书院为集贤殿书院。设学士,直学士,侍读学士,侍讲学士、脩撰官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中书省·集贤殿书院》。(1)唐开元六
官名,掌管民政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:“自夷狄乱华,司、冀、雍、涼、青、并、兗、豫、幽、平诸州一时沦没,遗民南渡,并侨置牧司,非旧土也。”
官名。①高级军事统帅。战国秦汉皆有,非常设,遇有战事,临时委任统兵,事毕即罢。东汉初多冠以骠骑、建威等名号。西魏、北周置为府兵专职统帅官号,凡十二人,各领一军,分隶六柱国大将军,下统开府、仪同诸将军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其职掌为佐大期奔管理马厂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殿内局长官,员二人,六品。属太子门下坊。下设副直监四人,掌管东宫殿内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