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①春秋战国置。关市之吏,掌工商税收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: “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,关市苛难之,因事关市以舍,关吏乃舍之。”陈奇猷集释: “关吏,关市之属吏也。”②守关卡之吏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
官名。秦及西汉郡国皆置,为农监长副职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为农监副长官,助农监长行职事。参看“农监”、“农监长”条。
宋朝太学职事名。即职事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汉朝封建国家为控制军队,令士卒互相担保的凭信。《汉书·冯唐传》: “士卒尽家人子,起田中从事,安知尺籍伍符? ”颜师古注引李奇曰: “伍符,军士五五相保之符信也。”又引如淳曰: “伍符亦什伍之符,要节
官名。见“同文寺”。
官名。①即“营缮清吏司员外郎”。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副长官,佐郎中掌司事。
官名。又名盐法道。明不常置,清代在不设盐使的各省置盐法道,掌管盐政,或以守巡各道兼理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其外又有协堂道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初差御史》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
爵名。汉武帝所置武功爵第七级。时以军国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,其高爵得补吏、免役。千夫比二十等爵第九级五大夫,至此以上,可享受免役优待。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十一级中的第七级,相当于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