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部右侍郎
参见“吏部左侍郎”。
参见“吏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《辽史·仪卫志》:“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。”
民国时期设置。(1)泛指委派人员,如“政府委员”。(2)各种委员会的成员。(3)某些机关的职员,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,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设于侨工局、税务处,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郡县属官。职为迎接新任长官至治所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局内分设枪炮、材具二科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械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官员已授差遣,须十日内缴真本告札、付身,赴吏部本选照验,请二日内于所交纸二十张上用印,用印后交官员携带,称印纸。官员出行,即于印纸填写所经地点、月日,至所到之处交官府检验。若赴任,则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