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方馆录事
官名。隋置,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。
官名。隋置,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贵州省设有; 设于府内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一人,置于镇远府。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太仆寺典厩署置,员额一百人,掌驾车之事。
军事机关。唐置,掌宫禁宿卫,龙朔二年省“府”字,称骁卫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左右骁卫》注。参看“骁卫”条。
见“职令状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职掌参见“遂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佐尚书、侍郎管理全部事宜,并分别各司事务,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。
官名。即工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工部侍郎”条。
属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场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隋置,掌接见外国使者时按其等级的不同而排定次序。